Page 1 of 1

人们通常认为在穆图和佩希斯坦案

Posted: Tue Mar 25, 2025 9:40 am
by arzina221
在我们等待欧洲人权法院大审判庭 (GC) 对塞门亚诉瑞士案的判决之际,在众多待决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似乎很有趣,尽管大审判庭的判决中没有提到这个问题:国际体育仲裁法庭 (CAS) 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问题。这场讨论是由我和另外两位学者(Antoine Duval 博士和 Cesare PR Romano 教授)的第三方干预引发的,他们对 CAS 的独立性提出了质疑,并邀请大审判庭对其进行审查。有趣的是,法院决定在 5 月 15 日的听证会上要求双方就此问题发表评论。

在此次听证会之前,(第 138-159 段)中, CAS 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因为欧洲人权法院裁定CAS 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欧洲人权法院第三审判庭在塞门亚案的判决中也只是顺便提到了这一结论(第 172 段)。然而,我们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CAS 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问题在 GC 听证会期间理所当然地(对许多人来说相当出乎意料地)复活了,就像一只沉睡的凤凰从灰烬中重生一样。

在回应 GC 的问题时,国家辩称运动员从未提出过此类担忧,这些担忧只是通过我们第三方介入案件才提出的。这一辩护提出了两个问题。首先,塞门亚是否实际上没有就此问题用尽国内补救措施;其次,她是否有可能默许放弃寻求独立公正法庭的权利。

运动员一方就此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引用了第三方的介入。在听证会 斯里兰卡资源 即将结束时,当 GC 的法官提出问题时,尽管法官几乎没有提出这个问题,但国家再次表示反对重新讨论有关 CAS 的这个问题。

在法律斗争的后期阶段意外出现这个问题是一个有趣的(在我们看来,也是值得欢迎的)法律发展。本博客将阐述尽管瑞士反对,但仍有理由对 CAS 在 GC 判决中的独立性进行全面评估。

1.卡斯特尔·塞门亚是否已经用尽国内补救措施?

用尽国内救济是许多国际法院审理案件的众所周知的先决条件。该规则背后的理由是,国家应有机会通过其国内法院处理和纠正涉嫌侵权行为,然后再将其提交国际法庭(Vučković 等人诉塞尔维亚案,第 70 段)。

在塞门亚一案中,尽管运动员最初并没有在仲裁过程中提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独立性问题,但正如我在下文中论述的那样,该问题随后得到了国家法院的解决,并且毫无疑问地表明,该问题上当地救济措施已经用尽。

事实上,瑞士联邦法院(SFC)在审查仲裁裁决并讨论案件的可受理性时,主动直接探讨了CAS是否是一个独立和公正的法庭。它引用了SFC的几个案例,并最终依据欧洲人权法院的两项判决,证明申请人能够将她的案件提交给一个独立和公正的法庭(SFC判决,第5.1.2、5.1.3段)。此外,欧洲人权法院第三审判庭也触及了这个问题,并提醒人们注意Mutu和Pechstein案中多数人的结论(此处,第172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