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退回供应商:方法、交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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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suda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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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退回供应商:方法、交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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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解释道:

关于向供应商退货的法律
向供应商退货的 3 种方式:说明和文件
退回供应商货物的会计分录
如何准备退货给供应商的文件
1C 中将货物退回给供应商(8.3)
简化税制下退货给供应商的程序
将未售出的货物退回给供应商:反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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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
如何正确地将货物退还给供应商的问题经常出现。首先,购买任何产品,一定要签订合同。该文件详细说明了交易的所有细节。因此,如果需要将产品退回给卖家,您可以更轻松地证明问题的性质并要求退款。在本文中您将找到许多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用的建议。

关于向供应商退货的法律
法律(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买方可以坚持将购买的商品退还给卖方的理由:

低质量;

不符合产品范围清单;

不完整;

与包装和容器有关的索赔。

而且,上述每一种情况并不一定绝对意味着退货,因为卖方有权对包装进行不同的处理,添加包装,更换有缺陷的商品,而无需做出任何声明或行为。但是,如果情况需要,最好了解将货物退还给供应商需要哪些文件以及如何正确填写这些文件。

退货

资料来源:unsplash.com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上述原因,但卖方拒绝处理退货,则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合同被视为终止。此外,根据现行立法,协议根本没必要以书面形式制定,也没有必要明确规定可能终止的原因。如果卖方认为您的索赔毫无根据并坚持自己是正确的,那么程序将会被延迟。

以下是《民法典》规定的买方可以坚持将货物退还给供应商的具体理由:

所购买的产品未提供随附文件、附加说明和其他必要配件(或违反期限提供)(《民法典》第 464 条)。

违反完整性(《民法典》第480条)。

有关质量特性的信息不准确或拒绝提供此类信息(《民法典》第 495 条)。

所购买的产品被发现存在缺陷、故障或质量不足(《民法典》第 475 条)。

包装损坏或者完全丢失,对产品的性能造成不利影响(《民法典》第482条)。

分类不正确或者与申报的分类不符(《民法典》第468条)。

供应量减少,即与合同规定的数量不符(《民法典》第 466 条)。

未能满足交货期限(《民法典》第 523 条)。

其他情形也可以在协议文本中约定。

如果在购买时而不是之后发现任何缺陷, 开曼群岛号码数据 买方有权在整个保质期内拒绝购买的产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到期日,您有两年的时间来完成退货程序。

向供应商退货的 3 种方式:说明和文件
那么,如何将产品退还给供应商?其基本原理很简单。如果增值税的支付分配给买方,则开具的发票由交易双方登记。对于买方 - 在销售账簿中(代码为 KVO 01),对于供应商 - 增值税纳税人 - 在采购账簿中(代码为 KVO 01)。

如果购买方不是增值税纳税人或免征增值税实体,则随附于装运货物的发票将在卖方的采购簿中以代码 KVO 16 登记。因此,同一交易的发票被输入到卖方的采购账簿(代码为 KVO 16)和销售账簿(代码为 KVO 01 / KVO 26)。

这些是一般规定。下面介绍具体情况。文章解释道:

关于向供应商退货的法律
向供应商退货的 3 种方式:说明和文件
退回供应商货物的会计分录
如何准备退货给供应商的文件
1C 中将货物退回给供应商(8.3)
简化税制下退货给供应商的程序
将未售出的货物退回给供应商:反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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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地将货物退还给供应商的问题经常出现。首先,购买任何产品,一定要签订合同。该文件详细说明了交易的所有细节。因此,如果需要将产品退回给卖家,您可以更轻松地证明问题的性质并要求退款。在本文中您将找到许多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用的建议。

关于向供应商退货的法律
法律(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买方可以坚持将购买的商品退还给卖方的理由:

低质量;

不符合产品范围清单;

不完整;

与包装和容器有关的索赔。

而且,上述每一种情况并不一定绝对意味着退货,因为卖方有权对包装进行不同的处理,添加包装,更换有缺陷的商品,而无需做出任何声明或行为。但是,如果情况需要,最好了解将货物退还给供应商需要哪些文件以及如何正确填写这些文件。

退货

资料来源:unsplash.com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上述原因,但卖方拒绝处理退货,则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合同被视为终止。此外,根据现行立法,协议根本没必要以书面形式制定,也没有必要明确规定可能终止的原因。如果卖方认为您的索赔毫无根据并坚持自己是正确的,那么程序将会被延迟。

以下是《民法典》规定的买方可以坚持将货物退还给供应商的具体理由:

所购买的产品未提供随附文件、附加说明和其他必要配件(或违反期限提供)(《民法典》第 464 条)。

违反完整性(《民法典》第480条)。

有关质量特性的信息不准确或拒绝提供此类信息(《民法典》第 495 条)。

所购买的产品被发现存在缺陷、故障或质量不足(《民法典》第 475 条)。

包装损坏或者完全丢失,对产品的性能造成不利影响(《民法典》第482条)。

分类不正确或者与申报的分类不符(《民法典》第468条)。

供应量减少,即与合同规定的数量不符(《民法典》第 466 条)。

未能满足交货期限(《民法典》第 523 条)。

其他情形也可以在协议文本中约定。

如果在购买时而不是之后发现任何缺陷,买方有权在整个保质期内拒绝购买的产品。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到期日,您有两年的时间来完成退货程序。

向供应商退货的 3 种方式:说明和文件
那么,如何将产品退还给供应商?其基本原理很简单。如果增值税的支付分配给买方,则开具的发票由交易双方登记。对于买方 - 在销售账簿中(代码为 KVO 01),对于供应商 - 增值税纳税人 - 在采购账簿中(代码为 KVO 01)。

如果购买方不是增值税纳税人或免征增值税实体,则随附于装运货物的发票将在卖方的采购簿中以代码 KVO 16 登记。因此,同一交易的发票被输入到卖方的采购账簿(代码为 KVO 16)和销售账簿(代码为 KVO 01 / KVO 26)。

这些是一般规定。下面介绍具体情况。

情况 1。在接受产品时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或不符合声明的特性。

那么买方拒绝接受货物。

示例:一家供应商向杂货店运送了过期牛奶。店主有权不接受过期的包裹。

如果买方发现缺陷并能证明这些缺陷在收到时就已经存在,那么所有责任都由卖方承担(《民法典》第 476 条)。

如果买家发现缺陷

法律规定了对方对缺陷承担责任的四个原因(除非证明缺陷是在产品到达买方手中之后出现的):

违反储存条件;

没有遵守操作规则;

产品因第三方的行为而损坏;

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

情况 1。在接受产品时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或不符合声明的特性。

那么买方拒绝接受货物。

示例:一家供应商向杂货店运送了过期牛奶。店主有权不接受过期的包裹。

如果买方发现缺陷并能证明这些缺陷在收到时就已经存在,那么所有责任都由卖方承担(《民法典》第 476 条)。

如果买家发现缺陷

法律规定了对方对缺陷承担责任的四个原因(除非证明缺陷是在产品到达买方手中之后出现的):

违反储存条件;

没有遵守操作规则;

产品因第三方的行为而损坏;

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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