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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Posted: Wed Jan 15, 2025 7:12 am
by subornaakter40
承包商的责任包括:

遵守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的最后期限及其估计费用;

以自己的力量、手段、物资进行活动,但协议 立陶宛数据 无其他规定的,必须保证手段、设备的质量;

即使合同中没有规定符合标准和保修期,也可以按照所需的特性进行工作;

告知客户所有可能影响活动最终结果的情况(截止日期、预计成本、原材料质量的变化),暂停执行,直至客户澄清情况。

法庭

如果承包商未正确履行其义务,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资料来源:shutterstock.com

客户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如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低于约定,则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交易标的、消除缺陷或降低成本;

如果未能及时告知消费者情况的变化以及未经消费者同意继续协议的情况,则这些变化将不予考虑。

客户有义务:

如果文件规定某物的性质和质量发生变化,则合同标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以适当的状态提供给承包商;

如果按照约定提供是客户的责任,则必须在约定的时间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资源;

及时回复承包商的信息;

按照交付验收程序按时接收活动成果;

为所完成的工作付款。

客户与承包商签订合同的15种风险
合同中没有关于工作的实际结果的条款。

如果双方签订了实施活动的合同,但该合同不存在任何实物(例如,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维护、运输服务或财产安全等),那么,根据现行立法,根据第 1 条,此类协议可被视为有偿提供服务的文件。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770 条。因此,客户无权要求承包商将工作成果转让给他。他也没有机会因为承包商没有交出验收证书而拒绝付款。这在第 1 章中有解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39条规定,提供有偿服务的协议不规定承包商有提供有形结果的义务。

未能就工作质量符合自愿申请文件的要求的条款达成一致。

如果在签订工作合同时,其参与者没有规定所进行的活动的属性必须符合任何标准或其他文件,则承包商没有必要根据第1条第1款的规定遵守这些标准或其他文件。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770 条。客户不能逃避履行为工作成果付款的义务,也不能就质量提出索赔。

保修期较短或不存在。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履行有关活动结果的义务的期限,则根据第 2 条的规定。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724 条,客户可以提出与各种缺陷相关的索赔,前提是他们的发现发生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两年内。